主要國際英語方言的主要區別

已發表: 2016-01-24

大英帝國已經存在了將近四分之三個世紀。 在它的鼎盛時期,它覆蓋了世界近四分之一的陸地面積,統治著五分之一的人口。 但隨著一切的過去,帝國發生了變化、轉變和過去。 當英國征服的領土獲得自由時,有一件東西可以作為帝國曾經多麼偉大的證據——英語。 就母語使用者的數量而言,它是世界上第二常見的語言; 當您將使用它作為第二語言的人包括在內時,它是最廣泛使用的語言。 它是一種國際語言,因此,它在世界各地發展了各種方言。

美式英語

在所有國際英語方言中,美國英語的使用者最多。 在美國,大約有 2.5 億人使用它作為他們的主要語言。 如果這 2.5 億人有任何共同的價值觀,他們很可能會在他們使用語言的方式中找到。 例如,美式英語往往不如英式英語正式,所以你很少會聽到“Might I . . 。” 在問題的開頭,但您會聽到“我可以嗎? . 。” 經常。 縮短單詞很常見(math、pro、admin)。 而美式英語在單詞選擇上往往以行動為導向——你用美式英語洗澡,你沒有。 有趣的是,美式英語設法保留了 17 世紀英式英語的一些特徵,而這些特徵現在已經在原始語言中消失了。 在像flaskpass這樣的詞中,美國人將“a”發音為短元音 (a),而英國人將其發音為更接近“ah”中的聲音。 美國人仍然在startfar等單詞中發音“r”。 但美式英語最重要的特徵之一是它渴望採用其他語言的單詞。 有些詞,例如“南瓜”,是從美洲原住民語言中藉來的。 其他人來自移民,他們帶來了椒鹽捲餅(德語)、百吉餅(意第緒語)、華夫餅(荷蘭語)和西葫蘆(意大利語)等詞。 (它也適用於非食物詞。)

印度英語

印度是一個英語是兩種官方語言之一的國家,另一種是印地語。 但只有一小部分人口以英語為第一語言——在一個擁有 12 億人口的國家中,只有略多於 225,000 人。 印度總共有大約 1.25 億說英語的人,他們的方言被稱為印度英語。 印度英語口語的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是,在英式或美式英語中常見的一些聲音彼此之間沒有區別,或者發音完全不同。 例如,音 [v] 和 [w] 通常不區分,而 [θ]( think中的 th-音)通常發音為 [d]。 這些聲音在印度語言中不存在,因此它們對印度人構成了挑戰。 明顯的正式句子結構是印度英語的另一個特點。 這可能是因為在印度有太多說英語的人把它作為第二語言說,並希望聽起來盡可能正確,或者可能是因為他們保留了維多利亞時代的一些僵硬。 複合詞在印度英語中很常見。 通常,它們的目的是進一步定制語言並使其對說話者更有用。 例如,“表妹”用於表示表妹。 它不是英語其他方言中使用的術語,但在印度的其他語言中也可以找到。

尼日利亞英語

你不需要尼日利亞王子的來信就能知道尼日利亞人說英語,而且他們說的英語非常獨特。 尼日利亞大約一半的人口,大約 8300 萬人,會說英語和母語。 事實上,英語是尼日利亞的官方語言。 但尼日利亞也有許多廣泛使用的母語,對尼日利亞英語產生了顯著影響。 例如,冠詞不是尼日利亞母語的特徵,因此尼日利亞英語經常省略“a”和“the”。 你用尼日利亞英語“吃蘋果”或“打盹”。 另一個怪癖是每一類詞都可以變成動詞。 所以,例如,你用尼日利亞英語“關掉電視”,而不是把它關掉。 尼日利亞英語的一個有趣特徵是單詞通常在書寫時發音。 世界各地的許多語言都是按語音拼寫的,但英語不是其中之一。 但是,在尼日利亞英語中,您會在“listen”或“often”中發音“t”。

英式英語

Jay-Z 去英國後就變成了 Jay Zed。 好吧,他個人沒有,但英國人可能會這樣念他的名字。 英式英語的一個非常顯著的特點是它豐富的方言和口音。 一千年半以來,不列顛群島的居民發展出明顯的本地化說同一種語言的方式,所以現在有些地區甚至城市都有自己的方言和口音。 在談到美式英語時,我們已經提到了英式英語發音的幾個特點。 英式英語也有許多微妙的特徵可能難以理解。 樂隊和團隊的名稱在英式英語中總是被視為複數,儘管團體名詞可以被視為單數或複數。 英國人使用“got”作為動詞“get”的過去分詞。 他們拼寫某些詞的方式與美國人不同,例如“color”和“flavour”而不是“color”和“flavor”。 他們在創造不規則動詞(如氣味或燃燒)的過去分詞時仍然使用後綴-t,並且他們在排隊等候,而美國人在排隊等候。